青岛的生育津贴,它的数额是由生育情况等一些因素来决定的。
一般来讲,生育津贴是按照用人单位上一年度职工的月平均工资来计发的。
就好比说,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的月平均工资是 5000 元,要是女职工生育享受 98 天的产假,那生育津贴就是 5000 乘以 98 再除以 30 ,大概是 16333.33 元(一般是按 30 天来计算的)。
要是晚育,也就是年满 24 周岁生育第一胎的话,会增加 15 天的产假,那生育津贴也就跟着相应增加。
要是生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就会增加 15 天的产假,生育津贴也会按比例增加。
具体的数额,得根据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的月平均工资以及生育情况等实际情况去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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