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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公司注销后,可以再申请劳务仲裁吗?

劳动仲裁公司注销后,可以再申请劳务仲裁吗?
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有关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仲裁委员会处理争议案件,应当遵循合法、公正的原则,先行调解,及时裁决。
2024-02-21 08:29:11 已帮助307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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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后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关于“劳动仲裁公司注销后,可以再申请劳务仲裁吗?”的相关解答如下:

您好,针对您提问的关于公司注销后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的问题,为您整理了以下答案,请参考。可以。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六条,“发生争议的用人单位未办理营业执照、被吊销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到期继续经营、被责令关闭、被撤销以及用人单位解散、歇业,不能承担相关责任的,应当将用人单位和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者主管部门作为共同当事人。”因此,如果用人单位未经依法清算即注销,劳动者仍可以将单位的出资人、开办单位或者主管部门作为共同当事人来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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