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法律,企业通常严禁辞退处于怀孕期间的员工,这属于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的范畴。
在孕期、产期以及哺乳期,女职工依法享有特殊保护,用人单位不能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和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来解除劳动合同。
然而,倘若女职工出现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所规定的情形,像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者存在严重失职等行为,那么用人单位是有权利解除劳动合同的。
总的来说,一般情形下,怀孕的女员工拥有法律的庇护,不会被企业随意辞退,但同时女员工自身也必须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等法定要求,以确保自身权益和企业的正常运转。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