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发12号)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履行劳动合同引发的劳动争议,按照国家劳动争议处理规定执行。
马某受伤前与该公司存在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关系,公司没有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后,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支付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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