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署劳动合约之时即代表您已默认认同该项条款,因此在履行期间,如需终止劳动关系(离职)是可行且合法的。
若您决定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则务必提前三十日向相关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获得公司领导的签字批准。
随后,按照公司人事部门的相关规定,完成离职手续的办理以及工作交接事宜。
待到月末,您将收到由公司开具的正式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这也意味着您可以正式离开公司。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