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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盟伤残等级赔偿标准

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的严重程度来判定,一般伤残的等级伤残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十级伤残赔偿标准分为两种:合同未到期,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6个月本人工资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6个月本人工资。乌兰察布盟十级伤残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乌兰察布盟十级伤残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乌兰察布盟伤残等级赔偿标准

一、残疾赔偿金

1、六十周岁以下:

(1)一级伤残

按照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

(2)二至十级伤残

以10%的比例依次递减计算。

2、六十周岁以上:

不同伤残等级残疾赔偿金计算同六十周岁以下,按照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月起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计算;

3、七十五周岁以上:

不同伤残等级残疾赔偿金计算同六十周岁以下,按照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五年。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4、受害人构成多处伤残

伤残赔偿系数=伤残等级最高处的伤残赔偿指数+伤残赔偿附加指数。

在最高等级的伤残赔偿指数基础上,对附加伤残等级为二至十级的,分别按9%、8%……1%累加,累加总计不超过10%,总伤残赔偿指数不超过100%。

二、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器具更换次数(赔偿年限÷器具使用年限)。

残疾辅助器具费是指在受害人因人身伤害致残的情况下,为补偿其丧失的器官功能,辅助其实现生活自理或者从事生产劳动而购买、配备的生活自助器具,如购买假肢、轮椅等支出的费用。

残疾辅助器具赔偿年限:

赔偿二十年;

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

七十周岁以上按五年计算,期满确需继续配制的,可另行主张。。

器具数量、器具使用年限应以受害人的实际配制情况结合配制机构或者鉴定机构的意见确定。配制机构与鉴定机构意见不一致的,一般以鉴定意见为准。

赔偿义务人请求待器具达到更换年限后,以受害人实际更换器具产生的合理费用为准进行赔付的,应予支持。

乌兰察布盟伤残等级赔偿项目

1、残疾赔偿金

2、残疾辅助器具费

乌兰察布盟伤残等级计算方式

一、乌兰察布盟自治区统计局公示数据:

1、上年度全年全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921元;

2、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46295元;

3、上年度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9641元;

4、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6667元;

5、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5444元;

6、上年度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年/人):

(1)农、林、牧、渔业71429元

(2)采矿业142301元

(3)制造业91047元

(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20748元

(5)建筑业60880元

(6)批发和零售业79896元

(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04584元

(8)住宿和餐饮业48506元

(9)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13337元

(10)金融业97446元

(11)房地产业59438元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70688元

(1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92225元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52855元

(1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55730元

(16)教育91871元

(17)卫生和社会工作91562元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84989元

(19)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81234元

二、乌兰察布盟伤残等级计算方式:

1、残疾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乡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赔偿系数

(一级伤残:按照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

二至十级伤残:以10%的比例依次递减计算。)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乡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乡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伤残赔偿系数

(4)受害人构成多处伤残

伤残赔偿系数=伤残等级最高处的伤残赔偿指数+伤残赔偿附加指数。

在最高等级的伤残赔偿指数基础上,对附加伤残等级为二至十级的,分别按9%、8%……1%累加,累加总计不超过10%,总伤残赔偿指数不超过100%。

2、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器具更换次数(赔偿年限÷器具使用年限)。

残疾辅助器具费赔偿年限:

1)赔偿二十年;

2)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

3)七十周岁以上按五年计算。

该乌兰察布盟伤残等级赔偿标准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4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乌兰察布盟律师

1小时前

你好?

杨利慧律师 最近回复:

你好,有什么问题要咨询么

2024-04-23 14:08:46

工伤八级,签完字之后想离职了还能要回医疗补助和就业补助吗?

刘洋律师 最近回复:

根据搜集到的信息,工伤八级的职工在离职时,可以要求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同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下是具体的待遇说明: 1.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八级的职工,如果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具体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根据搜集到的信息,不同地区的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 2.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同样,工伤八级的职工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支付的具体标准也是由地方政府规定。 3. **离职后待遇**:如果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除了上述两项补助金外,不再享受其他工伤保险待遇。 4. **计算基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计算基数通常是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上年度的全省或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准。 5. **案例分析**:在案例中,一名工伤六级的职工在离职时,法院判决用人单位支付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表明,工伤职工在离职时有权要求这些补助。 6. **申请程序**:工伤职工在提出离职时,应当按照当地的规定和程序,向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提出申请,以便获得相应的补助金。 7.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了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的待遇,包括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因此,工伤八级的职工在签字离职后,仍然可以要求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支付上述补助金,具体金额和程序需根据当地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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