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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海高温补贴是如何规定的?

时间:2024-03-03 01:42:10 浏览:6850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上海高温补贴发放标准仍沿用2011年发布的标准,上海市高温费每月200元,连发4个月,从2011年开始,上海的高温季节津贴标准为每月200元,执行时间为6月1日至9月30日,共4个月,劳动者共可领取800元的高温津贴。
2024年上海高温补贴是如何规定的?

上海地处沿海地区,夏季温度也是比较高的,然而很多工作即使是在高温环境下也是不宜得到休息的,为了保护着部分职员的权益,上海市相关国家机关根据本地实际,制定了适应于本地的上海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该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年上海市高温补贴发放标准,高温补贴时间

上海市人社局发布的《关于做好本市夏季高温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沪人社综发〔2016〕23号)》中明确: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为每月200元。即夏季高温津贴发放的条件,取决于工作场所是否为露天或室内温度是否降低到33℃以下,而与当月的气温高低没有关系。

《通知》明确:对于劳动者工作场所的性质难以确定的特殊情况,用人单位应结合实际,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等民主管理程序,合理制定发放办法。

此外,《通知》还强调了,夏季高温津贴应纳入职工的工资总额,用人单位在发放夏季高温津贴的同时,还应继续做好工作现场清凉饮料的供应工作。

二、企业不发高温补贴员工可依法维权:

1、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补贴,用人单位不得因发放高温补贴而减发给职工的工资。

2、员工在高温下作业却没收到高温补贴,可通过企业所在的村级劳动争议调解办公室争取合法权益,或拨打12333投诉。有用人单位拒不发放高温补贴的,劳动者可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投诉。

3、因高温补贴引发纠纷的举证责任

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情况以及高温补贴发放情况,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应当如实记录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情况及高温补贴发放情况,并至少保存二年。

4、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不是一成不变的。省政府授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职工平均工资、消费物价指数等因素研究确定或调整。

对于那些在高于33设施度环境下工作的职员,是可以每月都领取到200元的高温费的,若遇到企业单位不按照既定的标准发放高温费的情形,职员可以向当地的有关机关反映。由于发放高温费的目的在于保护职员的权益,然而在高温下工作对身体的损害时比较大的,?建议各位朋友采取适当的措施对高温环境进行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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