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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三个月离职需要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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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3 · 115330人看过
导读:入职三个月,较正常离职而言可能是还在试用期,离职周期会比较短,在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之时起就做好离职的准备,准备好离职需要交接的资料和事项(因为没有太长的离职缓冲期),根据领导的安排进行工作交接,离职时核对好考勤,确认离职工资发放的日期(或时间段),配合公司人事办理辞职手续。

入职三个月离职需要注意什么?

在今天,不管是入职三个月离职还是工作几年的职场老鸟跳槽的,都应该在我们准备离职的时候关注很多细节问题,比如社保问题,档案,通行证等诸多问题需要我们注意的,这些小细节问题,每一个都关乎着我们自己的切身利益。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一些关于离职需要注意的事项以及会出现的问题。

一、关于辞职

1、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辞职)分三种情况

(一)依据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

(二)依据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

(三)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但不给经济补偿金,还可依据第九十条的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四)新入职的员工,不到三个月离职,如果过了试用期,除了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外,辞职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的。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辞职理由  

辞职要合法理由非常重要,只要理由合法任何用人单位都不能拒绝,当然,如果没有合法的理由,不但不能走,你就是走了,单位也会找你的麻烦,得不到补偿金不说,还会要你交违约金,不给你办离职手续,对你今后的就业会有麻烦。建议你参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来提出,比如不签劳动合同、不按国家规定安排劳动时间、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加班不给加班工资、收取押金、不按时为劳动者建立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等。

3、  辞职时你可以要求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办理手续  

(一)是要结清工资、

(二)是要支付给你经济补偿金,

(三)是要给你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这个证明很重要必不可少),其它离职手续如交接工作等都不重要了按单位的规定办即可。

二、关于社保  

1、养老保险,有个人账户,身份证号就是帐号,辞职后可以有三种处理方式:  

(一)是停止交费,形成缴费年限中断,个人账户积累停止,但只要时间不长对今后影响不大;

(二)是由个人全额缴纳,即不中断缴费把过去连同企业缴纳的部分一并自己缴纳,但这样个人负担较重不太合算;

(三)是如果到外地谋职可以办理保险转移手续,到新的就业地区。不管哪种方法,找到新的工作单位都可以续上,在你退休前永远不会作废。

2、医疗保险  

也有个人账户,辞职后处理方法基本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的钱可以在当地继续使用,但目前暂不能转移,国家已经出台了有关转移办法,今年7月1日起可以实施。

3、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都没有个人账户,辞职后保险自动解除,但失业保险只要缴费满一年,不是个人原因造成的失业,就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4、住房公积金  

有个人账户,企业和个人缴纳的费用,全部形成个人账户总额,就如同银行的零存整取所有权属个人,辞职后只不过停止了存钱,但账户的钱还是你的,只要符合公积金提取规定,随时可以提取,以后也可以续交,永远不会作废。

三、档案在找到新的工作单位之前,可以转移到当地人才服务中心  

将来找到新的工作单位后,如果单位有档案管理权限可以按单位的要求转过去,否则可以继续留在人才服务中心长期管理。

不管我们在该企业工作时间的长短,就算只入职三个月离职过往的就职经历都是我们人生的宝贵财富,而且不定在什么时候我们可能需要原来的企业为我们写推荐信或介绍信,新的企业也许会打电话到过往企业了解我们的工作情况等等,因此要保持与原就职企业的良好关系。但与此同时我们更加需要注意的是保护好自身的利益,希望律图小编给大家整理的这些能给你们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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