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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结算表怎么填写

时间:2024-03-04 13:00:45 浏览:5069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生育保险的结算表是一式二份的,财务和生育保险各一份,按照要求来填写完整。我国的生育保险是用人单位为员工所缴纳的,员工本人是无法为自己缴纳的,这也是用人单位给员工的一种保障。
生育保险结算表怎么填写

一、生育保险结算表怎么填写

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是一式二份,财务、生育保险科各一份,按照表格要求进行填写。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因此,关于生育保险结算表的填写按照表格的内容进行如实填写就可以了,大家需要填写仔细。

二、生育保险的申报条件和材料

1、申报条件

(1)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的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并履行了缴费义务,且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累计满3个月的企业职工。

(2)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职工。

2、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10)收款收据

三、生育保险的办理程序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生育保险可以报销的费用有:孕妇在产检时和分娩住院时的费用;在计划生育时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只要满足享有生育保险的条件,就可以报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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