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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辞职了可以拿生育金吗?

时间:2024-02-28 18:58:37 浏览:14950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如果是辞职了也是可以拿生育金的。在我国的劳动者的辞职的规定中,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是没有补偿或赔偿的。
如果是辞职了可以拿生育金吗?

一、如果是辞职了可以拿生育金吗?

辞职不可以领生育津贴,领生育津贴,必须是在保状态。如果生育津贴还没下来,就已经离职,可能就无法里领取到了, 因为从申请生育津贴到确认发,需要2个月的时间。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二、生育津贴的申领程序

(一) 女职工分娩或流产后,单位应在3个月内为其办理生育待遇申请手续;

(二) 申请领取生育保险待遇时,单位应提供如下材料:

1、《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二份;

2、《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新生儿《出生证》及复印件;

4、流产证明(仅限于流产的女职工);

5、产假证明书和诊断书;

6、产妇或流产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三、单位辞退哺乳期女工如何赔偿?

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哺乳期内强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是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行为。

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妻子在哺乳期内被强行解除劳动合同,每满一年可获得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其他经济补偿及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应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劳动者有如下情形之一,用人单位有权依法解除与怀孕女职工的劳动关系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或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而且,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如果并非上述情形,用人单位辞退哺乳期女职工,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等。

因此,用人单位是不能随意解雇哺乳期女职工的。

在当代社会当中,参加劳动的话,用人单位必须要为劳动者购买五险,以及其中的保险当中就包括,生育保险,生育保险的领取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而且这个生育保险是发放给单位的账户,而并不是个人的账户,所以在提取的时候也需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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