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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多卖应该找谁才能使得自己的权益得到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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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0 · 1471人看过
导读:一房多卖的情形出现之后先是可以和开发商私底下协商的,若是双方协商不出一个具体的赔偿方案,那么受害者可以到当地的房管部门投诉开发商,也可以直接书写诉状之后,状告开发商的违法行为。
一房多卖应该找谁才能使得自己的权益得到维护?

一、一房多卖应该找谁才能使得自己的权益得到维护?

一房多卖应该找房管部门或者是法院。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如果是开发商一房二卖,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2倍购房款以内的赔偿;如果知是二手房买卖,可以要求卖主承担违约责任,严重的,卖主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关于卖主承道担刑事责任的案例,人民法院报登载过,可以登陆人民法院报网站查询。

二、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

1、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许可证,则标志着开发商具有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这是买房能否办产权证的关键。

2、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填写,千万不能马虎。

3、一定要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有一些开发商的合同文本事先已填写好甚至补充条款也由自己填好,这种填写好的合同文本大多存在着约定的权利义务不平等的情况。一旦发生此种情况,买房人一定要提出自己的意见,决不能草率行事。

4、一定要分清房屋暂测和实测面积。对房屋预售合同上的暂测面积和交房时的正式合同上的实际面积差异提出意见,并写入正式合同的有关条款或增写补充条款。只有在合同中对面积差异有了详尽的约定后,才能避免上当。

5、一定要讲究房屋买卖的付款方式是否规范。在合同中对付款的数额、期限、方式及违约责任等作出约定。有的开发商不是先签订合同,而是先让购房者交纳一定数额的定金,只给购房者一个收条,一旦发生纠纷往往造成购房者在追究其责任方面的举证困难。

6、一定要认准交房日期是否确定。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运用“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小区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语言。对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责任。

一个房屋只能够进行一次售卖,如果一房多卖的现象发生的话,完全是可以通过找到相关部门来进行投诉举报,并且和对方协商,要求对方进行一定的违约金的赔偿,若是对方不赔偿,购买房屋的人是可以到法院进行诉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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