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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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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5 · 1758人看过
导读: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内容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双方的意思表示真实,在买家也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商品房预售合同就具有法律效力,对于开发商来讲,商品房预售是有严格的条件限制的,最基本的要求就是开发商能够提供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商品房预售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一、商品房预售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商品房预售合同满足以下条件就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商品房预售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预售方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预售方必须是经过批准设立,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企业。但是,如果不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格的企业,在《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施行之前,与他人订立了商品房预售合同,而在一审诉讼期间依法取得了房地产开发经营资格,则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2)预售方必须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但在《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施行之前,预售方没有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但投入了一定的开发建设资金,进行了施工建设,并与他人订立了商品房预售合同,而在一审诉讼期间补办了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则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3)预售方必须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投入的开发资金必须符合法律的要求。预售方必须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4)预售方必须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但在《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施行之前,预售方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而在一审诉讼期间补办了商品房预售证明的,则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一般都会签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商品房的预售也是国家法律制度允许的,在购买期房的时候,如果对方无法提供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签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就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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