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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到公安机关自首的话要拘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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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2 · 3884人看过
导读:对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也可以拘留,自首跟刑事拘留之间毫无关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只是规定对主动投案自首的犯罪嫌疑人量刑的时候可以从轻或者是减轻处罚,至于是否有采取刑拘措施,由公安机关根据当时的情况做决定。
嫌疑人到公安机关自首的话要拘留吗

一、嫌疑人到公安机关自首的话要拘留吗?

自首和拘留没有关系,到公安机关自首也有可能会被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自首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吗?

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我国《刑法》规定,自首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三、刑事拘留的期限是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其实,如果犯罪嫌疑人是孕妇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即便没有到公安机关自首,对这类情况比较特殊的嫌疑人公安机关也不会采取刑拘措施。而且,如果嫌疑人去自首,是寄希望于不会对自己采取羁押措施或不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这是不太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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