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刑法罪名库 > 扰乱公共秩序罪 > 代替考试罪 > 代替考试罪立案标准

《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规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应当立案追诉。
本罪为行为犯,即只要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危害行为就成立既遂的犯罪。
在司法实践中,替考者只要蒙混过关进入考场,国家考试的正常秩序以及他人公平参与考试的权益就处在现实的严重危险之中。代替考试的行为无需考虑替考者具体考试作答的情况,即考试的成绩优劣不在要求之列,只要其已经开始答题就属于代替考试的行为完成。进入考场后在开始答题前被发现的,就构成犯罪未遂。在考场开始答题后被发现的不属于未得逞,而是属于犯罪既遂。

我要提问 提交

2024-04-22 01:59:31

试用三天又加上了一天班我走了然后不给我工资

广东少忧律师事务所律师

广东少忧律师事务所律师 最近回复:

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处理

2024-04-21 23:52:32

我想离婚了,但是我们又有代款!不知道可以离吗?

广西先衡律师事务所律师

广西先衡律师事务所律师 最近回复:

您这边打算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

2024-04-21 18:52:18

酒精测试81,要怎么处理

广东天习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

广东天习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 最近回复:

你好度数多少,这个是可以帮助你

2024-04-21 17:43:24

考研退费,需要经过家长同意

杨春里律师

杨春里律师 最近回复:

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签署合同,就费用问题可以承担责任和后果,但是如果缴费非本人,是家长交的,退费机构可以要求家长知情并同意。

2024-04-21 17:29:48

考研退费,要经过家长同意,但是我不想让家长知道

北京市中盾(沈阳)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

北京市中盾(沈阳)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 最近回复:

您好,您可以通过法院诉讼主张您的权力。

2024-04-21 17:23:14

在公司被领导安排在不是面试的岗位干活 现在不想要我了想让我自己离职一直让去搞卫生不搞的话被辞退有赔偿么

广东同福律师事务所律师

广东同福律师事务所律师 最近回复:

如果调整的岗位与入职岗位明显不符,且带有侮辱性质的,也是可以劳动仲裁的。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2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