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刑法罪名库 >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 非法侵入住宅罪 > 非法侵入住宅罪立案标准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应当立案。本罪是行为犯,行为人只要未经住宅主人同意,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或者经要求退出仍无故拒不退出的,原则上就构成本罪,应当予以立案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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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2 06:35:54

商标侵权案件赔偿标准是什么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最近回复:

解析:依据我国一系列法律条文与规章制度所揭示的规则,各诉讼方在诉前调解阶段拥有对所在地进行管辖异议的权利。这背后的原因在于,法院尚未正式启动立案程序,故而原、被告参与诉前调解并不必然认可该特定法院关于争议事项的管辖权。但是,自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案件之日起,当事人便必须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内提出对审判地点的管辖异议。如果异议主张得到法院认同,即被裁定为有管辖权之法院。反之,若异议主张不获支持,将以裁定形式对其予以驳回处理。需要特别提醒各位读者的是,如若当事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提出管辖异议,且仍积极应诉答辩,那么将被视为其已默认受诉地人民法院具有审理此案的权限,但需排除触及到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情况。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2024-04-22 06:34:47

入室抢劫犯罪中止怎么判刑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最近回复:

解析:若构成抢劫罪的犯罪中止的,则应依据既遂标准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根据我国现行刑事法律法规之规定,在整个犯罪行为实施期间内,行为人能主动放弃继续实施犯罪行为或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以阻止犯罪后果的产生的,均属于犯罪中止范畴。然而,针对其中止犯罪的案件而言,若未给社会和他人带来任何实质性伤害的,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条款给予免予刑事处罚的处理决定;反之,如果已对相关利益方造成损害的情形下,应依据实际情况适度减轻对其刑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2024-04-22 06:34:39

济南暂住证享受什么服务政策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最近回复:

解析:依据并遵从我国相关法律,公民可以依法办理出入境手续;为了保障公民的日常生活需求,他们也有权根据相关法规更换或补办自己的居民身份证件;关于机动车辆登记注册以及机动车驾驶证的申领事宜,同样适用此项原则;为方便公民参与职业资格考试并获取相应资格证书,国家也提供相关服务;对于生育服务登记及其他与计划生育相关的证明文件的办理,皆遵循同一准则;而涉及外来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进入小学就读这一热点问题时,我们的相关政策也给予了必要的支持。除此之外,还有国家规定的其他多项便民措施,以满足不同群体的实际需要。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2024-04-22 06:32:47

什么是物业和业主共同收入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最近回复:

解析:(1)小区内部公共场所的广告收益,如电梯轿箱广告、户外墙面广告等;(2)小区公共区域停车场的停车费所带来的收入;(3)小区公共区域出租摊位所产生的租金收益;(4)对小区公共设施的利用所产生的各项经营性收益,包括运动场地使用、社区会所以及泳池等设施;(5)部分通信运营商代收的管理服务费用;(6)对损坏小区公共设施所需要支付的赔偿费用;(7)自主建设的售水机所产生的运营成本以及相关费用;(8)物业管理办公室所产生的租金或其他相关收益。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2024-04-22 06:26:18

你好 我是非正常离职但是没签劳务合同 老板拖工资说暂时发不了我改怎么办

王文格律师

王文格律师 最近回复:

你好,是主动离职还是被迫离职?

2024-04-22 05:59:28

身份证被列入高风险是什么原因

重庆星空(南岸)律师事务所律师

重庆星空(南岸)律师事务所律师 最近回复:

你好,说下具体情况,这边马上联系你

2024-04-22 05:50:54

怎样通过身份号码查到他的常住地址

广东公尚律师事务所事务所

广东公尚律师事务所事务所 最近回复:

你好,一般是不能够查询的k

2024-04-22 05:49:26

被打后,派出所多久需要将违法行为人的处罚结果给到被侵害人

广东天习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

广东天习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 最近回复:

你好,可以详细描述案情,可以通过法院起诉后进行调节

2024-04-22 05:37:09

我住女儿家,自己房3年没有居住,每个月物业费320元一直在交,是否可以免一半交费,以水电为准,谢谢给予帮助解答!

杨芳律师

杨芳律师 最近回复:

我住女儿家,自己房3年没有居住,每个月物业费320元一直在交,是否可以免一半交费,以水电为准,谢谢给予帮助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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