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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发生的主客观原因

职务犯罪发生的主客观原因
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依照刑法应当予以刑事处罚的犯罪,包括《刑法》规定的“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
2024-03-03 22:31:09 已帮助249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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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的客观要件

        客观要件包括客体和客观方面。职务犯罪的客体一般有以下两方面组成。


        1.国家公务活动的廉洁性,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单位的正常活动及公司财产。


        2.国家机关的正常职能及国家对职务活动的管理职能。职务犯罪的客观要件主要有以下三种形式,一是利用职务之便;二是滥用职权;三是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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