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用证诈骗罪的法律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从犯罪的客体来看,信用证诈骗罪既对他人的财产权造成侵害,同时也破坏了国家的金融监管体系;
其次,从犯罪的客观方面来看,其表现形式为行为人通过利用信用证进行欺诈活动来实现自己的不法意图;
再次,从犯罪的主体来看,该罪的实施者可以是任何年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最后,从犯罪的主观方面来看,行为人必须是故意实施此种行为,并且具有非法占有的明确意图,过失行为并不符合信用证诈骗罪的构成条件。
《刑法》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证的;
(三)骗取信用证的;
(四)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