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
个人社保问题按照职工
工资,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一般是: 1、
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0%,个人承担8%; 2、
医疗保险单位承担8%,个人2%; 3、
失业保险单位承担2%,个人1%; 4、
生育保险0.7%全由单位承担; 5、
工伤保险0.5到1.6%也是全由单位承担。 6、注意:职工个人不承担生育和工伤保险。 根据《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
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等有关证件,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用人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