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冲突。 2、已经加入
生育保险的,员工
产假期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生育津贴。 3、未加入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根据原
工资标准支付生育津贴。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
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