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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宣告失踪立案材料

申请宣告失踪立案材料
受案范围,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都有明确的管理范围,比如普通的基层法院不能审理涉外专利侵权案件,这在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所以,当事人在起诉时候,一定要明确是否在该法院的受理范围。
2024-02-22 07:12:37 已帮助276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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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
我母亲是一位佛教徒.非常喜欢到处拜佛.2002年3月到五台山去打佛期,说去半个月左右.但走后一直没有音信,连个电话都没有,母亲走后第三天我父亲就前往五台山去寻找,可是没有找到.先后父亲去了两次都是无功而返.就这样2002年至今,我的母亲一直都杳无音信......我想咨询一下向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办?能否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如果能,怎样到法院申请?都需要什么?程序是这怎样的?案件审理时间有多长?解答人:社区咨询小组成员碧咸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从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次日起,公民的配偶,父母,子女,近亲属,利害关系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公民失踪。申请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申请书应当写明失踪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踪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宣告失踪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公告期间届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宣告失踪是否得到确认,作出宣告失踪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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