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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补充工伤保险

南通补充工伤保险
劳动保障是指以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为的总和。劳动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的,这是区别于其他对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制度。劳动保障的内容是主体的独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质利益。主体的独立人格是获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独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实现物质利益的前提。劳动保障首先要确立和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独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2024-02-23 15:29:46 已帮助213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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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补充工伤保险的具体内容是怎样的呢?
 补充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在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时一并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经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审查确认后,由承保公司在10个工作日内向用人单位足额支付。补充工伤保险的补偿标准根据实施情况定期进行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对补充工伤保险费运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在补充工伤保险费年度支缴率超过115%时,按不超过当年工伤保险基金3%的额度给于超支补充;补充工伤保险费年度支缴率低于85%的,结存部分专项用于后续年度的超支补充。市财政、审计部门依法对补充工伤险费的收支情况进行监督。 5、补充工伤保险行政管理部门和经办机构等单位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致使补充工伤保险经费流失的,由其主管部门或行政监察部门进行行政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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