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17日,广州市政府发布《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强调赋予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保障租购同权。随后,北京有关部门在表示共有产权住房属于产权类住房之后,又力推“购租并举”,在《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表示,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将享受所在区义务教育。
实际上,除了备受关注的北京与广州,租售同权试点城市还有武汉、佛山、郑州等地,试点有10余家。如此大规模的试点,其实源自2016年的中央政策变化,去年国务院办公厅即已发布《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
然而,靠租赁解决入学难问题,恐怕仍是一种美好的想象。好的教育资源总是稀缺的,现在深圳等地的入学积分政策,甚至细化到持有房产证的具体年份,即使有房有户籍的人家在竞争中都面临不少难题,那么,有住房无户籍或者有户籍无住房的人家,在好学校的排位方面也面临劣势,至于无户籍无住房无居住证的人,境况可想而知。
目前,租售同权只是笼统方向,细则仍需要当地落实。如何解决入学积分之间的冲突,其实需要当地教委等部门协调,从这个意义而言,租售同权在目前只走出了一小步。
细究之下,作为代表的北京和广州模式存在不少差异。北京模式是行政主导,对承租人有不少细化要求,大到承租人资质,比如年龄,小到承租时间段与租金押金交付。其目的之一,是为了保护承租人权益,但可能造成租贷房供给不足、“僧多粥少”的情况。
对比之下,广州模式是比较接近市场化模式,但要求的入学资格是“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人才绿卡持有人子女等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符合市及所在区积分入学安排学位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其监护人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以监护人租赁房屋所在地作为唯一居住地且房屋租赁合同经登记备案的”,事实上和过去的文件精神没有太大变化。
对两个模式都有不同意见。对于北京模式,抱怨比较多的可能是以市场化价格买入物业的业主,此前公租房客在享受小区公共设施方面已经引发不少抱怨,如果公租房客享受入学落户待遇,对于不少重金持有住房的业主将是一个打击。对于广州模式,目前反对声音则聚焦于房租的“非理性上涨”,也传出房主要求签约10年的新闻。
尽管这些都属于“人民内部矛盾”,却不得不引起重视,尤其对于教育资源分配方面。当经济高速增长、所有人都得益的帕累托改进时代结束,利益的重新划分必然引发不同反应。而这些政策的最终走向,对于生活在大城市的年轻人而言,至关重要。
租售同权确实给广大租户带来了福利,但是由于是否有当地户籍,关系者是否能享受到当地的一些影响的,诸如孩子就学、寻找工作、是否可以享受政策优惠等,而租售同权造成重点解决的是孩子的就学问题,故而租售同权买房者考虑到其他的一些因素,依旧会购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