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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诈骗罪既遂与未遂

集资诈骗罪既遂与未遂
经济犯罪是犯罪的一种,因而具有犯罪的一般属性,即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主要包括两大类,一类是我国刑法分则第三章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另一类是我国刑法分则第五章规定的侵犯财产罪,除此之外,我国刑法分则其他章规定的某些侵害社会主义经济关系的犯罪,如制造、贩卖假药罪、贩毒罪、贿赂罪,也属于经济犯罪的范畴。
2024-02-23 02:28:29 已帮助225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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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的既遂与未遂

已经着手实行诈骗行为,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获取财物的,是诈骗未遂。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


在此提醒,对于共同诈骗犯罪,除了参考其犯罪数额,还要结合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数额等情节。如果您的同案犯已经委托了律师,而您没有请,这种情况对你非常不利,很有可能会导致您的责任加重,所以,这种情况建议您尽早委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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