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相应的,争取
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的方式也与婚生
子女抚养权的方式类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
离婚案件处理
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孩子的年龄阶段不同,对
孩子抚养权的分配也是有所不同的,主要分为一下三个阶段: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当然,如果双方协商孩子随父亲生活,并且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也是可以的。 2、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子女,双方对于
抚养权的问题协商不成,并且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3、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应当尊重子女的意见。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
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