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死者双方各自第一序列
继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父母,一起到本地公证处,在无
遗嘱指定
继承前提,一起协议住房由谁来继承,然后一起办理继承公证手续。 取得
继承公证书,由选定的继承人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继承住房过户手续。 需要死者
死亡证明和婚姻证明,死者名义
房产证,继承人和死者亲属关系证明,继承人
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 《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
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六)以房屋出资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八)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
买卖合同、互换合同、
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