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有两条途径,法院
诉讼离婚和到民政部门
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协议离婚两种. 根据《
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之规定 男女双方
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
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
离婚诉讼. 一、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过程中
离婚协议的起草过程,应十分慎重,决不能草率行事,必要时最好请
律师把关.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
子女抚养、财产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
财产分割能够达成协议,便可到到民政部门办理
离婚手续. 二、法院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一般针对不能协议离婚的情况,包括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或夫妻一方坚持不离或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等情况,如果出现以上情况那就只能通过法院诉讼离婚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