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9月9日施行的《甘肃省律师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律师服务收费有期间固定收费、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计时收费、风险代理收费这几种方式,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一致,通过书面协议确定收费方式并约定收取的律师服务费。
该指导意见第22条规定:(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可以计件收费,每件收费数额可在5000至50000元幅度内与委托人协商(二)涉及财产关系的,代理每个阶段的收费数额依照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计计算:
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8%一10%;收费额不足3000元的每件按3000元起收费。
2.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收费比例为7%一9%;
3.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收费比例为6%一8%;
4.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收费比例为5%一7%;
5.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收费比例为4%一6%;
6.1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含5000万元)收费比例为3%一5%;
7.5000万元至1亿元部分(含1亿元)收费比例为2%一4%;
8.1亿元以上部分,收费比例为1%一2%。
民事诉讼案件中有反诉的,反诉部分的代理费依照反诉标的额和上述标准另行酌减30%收费。
上述收费标准是民事诉讼案件一审阶段和非诉讼调解的民事案件的收费标准。
单独代理二审、再审、执行案件的,按照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执行。
首次代理的案件,再次代理的,可以在本标准20%一30%范围内给予下浮优惠。
(三)重大、疑难、复杂民事诉讼案件的范围和收费指导标准
重大、疑难、复杂民事诉讼,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可以在上述标准的3倍以内收费。如甘肃省天水市的律师近期代理了这样一个离婚案件,双方当事人结婚5年,婚后仅形成了一套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现因感情破裂无法共同生活,女方需通过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并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律师在审查了相关证据材料后,根据该套房产的市价50万的标的额按照上述标准与委托人协商了律师代理费,收费4万的律师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