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试用期期间,如员工选择辞职,则其薪资将依据原先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所明确规定的试用期薪资标准进行结算。
在试用期内,若劳动者决定终止与用人单位之间的雇佣关系,只需提前三日向用人单位发出书面通知即可,而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批准。
在收到劳动者的辞呈后,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试用期薪资标准,根据劳动者实际出勤天数来结算工资,并为其办理相关的离职手续。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法》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