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且已达到既遂程度的罪犯,法律将施以相应的刑事惩罚。
具体而言,如果行为人实施了对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等交通设施进行砍伐、挖掘或其他形式的破坏行为,并使得上述任何一种交通工具存在翻覆或损毁的严重风险,但在尚未造成实质性损害的情况下,其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