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视实际情况而定。
若拆迁补偿房屋所处土地属性属于国有出让形式,则通常是具备办理产权证书资格的。
待安置的拆迁房交付之后,业主可凭持有的拆迁协议书前往相关的不动产物权登记管理机关进行申请与办理。
在此过程中,当事人提出登记申请时,应依据各类别登记事务的特点,提供确凿的所有权证明以及不动产边界位置、占地面积等必备资料。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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