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况下,第三方并没有权力去解除或解除买卖合同。
因为合同是具有相对性的,其效力仅能针对特定的合同参与者,即签约双方。
然而,当债务人为达目的而与他方签订合同时,如果这一行动可能会对债权人的利益造成潜在威胁,且债务人和第三方之间有某种默契或存在知悉这一状况的可能性时,那么债权人有权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撤销债务人为达到自身目的所实施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四十一条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