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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间共同出资所购房屋的权属认定

恋爱期间共同出资所购房屋的权属认定
现在我国房地产市场依然比较火爆,房屋买卖数量依然很大,很多楼盘前都能看到买房人的身影,而他们买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资、也可能是居住等,在买卖房屋过错中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房屋买卖交易中,发生纠纷的概率着实不小,最常见的就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发生纠纷的原因可能是多种多样的,原因不同解决方法自然也就不尽相同。
2024-05-13 13:15:52 已帮助264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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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间共同出资所购房屋的权属认定
在恋爱过程中,如果以双方共同名义购入房产并将其登记至双方各自身上,同时明确标示出双方所占有的产权比例为共同所有,则可以被视为双方对于该套住宅拥有共同共有的权利和义务。
在此种情况下,需要强调的是,我们应当将其看作是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
另一方面,在恋爱期间共同购置的物业,即使已经登记在双方名下,但如果没有就此进行过任何关于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之约定,并且双方之间并不存在家庭关系,那么这种情况便应当被理解为是按份共有。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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