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遭受工伤的员工来说,在其得到全面康复以后,须尽快回归所在单位继续履行其职责,这与进行或否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并无直接关联。
2.劳动能力鉴定需在符合规定的受理前提之下方能展开,此外还要求申请人拥有一段时期以上的医疗期。
对于那些在法定医疗期满之前已然完全康复的员工,他们应当即时返回岗位开始工作,待医疗期结束后再行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在工伤事故发生后,伤残等级尚未评定出来之际,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员工有义务立即重返工作岗位。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