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终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的法律规定如下:
若企业因非过失性原因以及因经济结构调整而进行的人员精简,原则上无需支付劳动者任何形式的赔偿金。
然而,企业仍需向当事人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作为替代。
反之,如果企业在终止劳动合同时存在违法行为,则必须向员工支付赔偿金,且该赔偿金数额为经济补偿的双倍。
对于因过失性原因导致的劳动合同终止,企业无需向员工支付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