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以来,我国对农业用地征收过程中的住房搬迁及相关补偿措施进行了调整和完善,新增了两项具有重要意义的补偿内容:
即宅基地补偿以及社会保障补偿。
这项举措为广大拆迁农户提供了更加全面且系统化的补偿指导原则,旨在最大程度地维护他们的切身权益。
对于农村住房的拆除补贴标准,具体详情如下:
草屋每平米补贴金额为1900元人民币;
砖瓦房每平米补贴金额为2400元人民币;
由混凝土浇筑或预制而成的砖混结构住房每平米补贴金额为2800元人民币;
高层楼房(两层及以上)每平米补贴金额为3300元人民币;
地上(地下)附属物的补偿标准采用等价补偿方式;
异地安置补助费用(包括宅基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用等)每户为2万元人民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