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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在了欠的债务需要还吗

人不在了欠的债务需要还吗
欠债还钱且按时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必须遵守的诚信守则,将这种靠自觉遵守就会完成的事情变成由法律来执行,两方对簿公堂,终归会有一些伤感情,但在维护各人权益面前,法律会是我们追回欠款的最后手段,也会是最有力的手段。而要是债务人欠钱不还,债权人享有债权请求权,可以在债权诉讼时效内进行债权追讨,需要遵守法定的程序。
2024-05-11 14:00:25 已帮助296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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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在了欠的债务需要还吗
须视具体情况而定。
首先,需明确该项债务是否归属夫妻双方共有,若确系如此,则应由夫妻双方共负偿还之责。
倘若夫或妻其中一方不幸离世,则尚存活的另一方理应对婚姻关系存续期内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若无配偶者,或虽有配偶但债务人之财产已依遗嘱或法定原则进行分配,此种情况下便需由其继承人负责偿还债务。
若债务人离世后,其继承人拒绝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强制执行还款。
在此情况下,债务人的继承人仅需在所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即可。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离世之后,其继承人应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及债务。
超出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继承人如自愿偿还,则不受此限制。
继承人若选择放弃继承,则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及债务可不负清偿责任。
关于债务人生前所欠款项的偿还方式如下:
1.若债务人离世,其遗产继承人应以其继承的遗产为限,为被继承人偿还债务;
2.若无遗产可供继承,且债务设有保证人的,则应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3.若该债务属夫妻共同债务,则债务人离世后,应由其配偶承担债务;
4.若无上述情况发生,则债权债务自此消灭,无需再行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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