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夫妇离婚之事宜中,关于两个孩子的抚养权问题,通常遵循以下决定性原则:
针对尚处于幼龄阶段(不满两周岁)的儿童,抚养权往往赋予母方所有;
而对于年龄超过两周岁的儿童,法院将依据双方当事人的具体状况,秉持对未成年人最有利的原则进行裁决;
然而,当儿童年满八周岁之时,判决抚养权的过程中应充分尊重他们本人的真实意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