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流程如下所示:
首先,请您向原参加社保事宜的所在地区域的社会保险部门提交申请;
其次,社会保险部门将对您的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
接着,新的社会保险主管部门将接收您的申请,并在收到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出的同意接收函后的十五个工作日之内,妥善处理好所有相关的转移接续手续;
最后,当所有手续均已办理妥当之后,我们会及时通知到您本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
具体办法由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