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合同事务专题 > 合同订立专题 > 技术许可合同的分类

技术许可合同的分类

技术许可合同的分类
合同的订立又称缔约,是合同双方动态行为和静态协议的统一,它既包括缔约各方在达成协议之前接触和洽谈的整个动态的过程,也包括双方达成合意、确定合同的主要条款或者合同的条款之后所形成的协议。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说订立合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
2024-05-09 16:05:21 已帮助2804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技术许可合同的分类
此种技术许可合同大致可分为两大类别:
一是专利权的实施许可合同,意思是说合同双方中的一方向另一方授予在一段规定的期限内,在指定的区域范围内,按照预先设定好的方式来实施其持有的专利技术;
二是关于技术秘密的使用许可合同,在此类合同中,持有技术秘密的一方必须享有合法权益,并将现有的特定技术秘密的相关权利许可给他人进行实施和使用。
民法典》第八百六十二条
技术转让合同是合法拥有技术的权利人,将现有特定的专利、专利申请、技术秘密的相关权利让与他人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许可合同是合法拥有技术的权利人,将现有特定的专利、技术秘密的相关权利许可他人实施、使用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中关于提供实施技术的专用设备、原材料或者提供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约定,属于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八百六十三条
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等合同。
技术许可合同包括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使用许可等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