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合同中,基本工资的设定应以所在地政府所颁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为底线,其主要依据包括但不限于社会及企业的经济发展水平、企业的用工环境以及劳动者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的繁重程度等多方面因素。
倘若劳动合同未能明确规定薪酬待遇事宜,则双方应当适时重新签订相应合同或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加以明确与完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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