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的物业合同中,通常由业主委员会或建设单位担任甲方角色,物业服务企业则为乙方。
作为乙方的物业服务企业需要依照合约条款,负责房屋及其配套设备的保养及管理工作。
而业主委员会则代表全体业主,向社会各界传达他们的意愿与期望,同时也会对物业管理公司的日常运营进行监督。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依照本法第三编有关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接受业主的监督,并及时答复业主对物业服务情况提出的询问。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