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合同乃投保人和保险公司约定关于保险方面权利和义务之明确协议。
在保险合同中具有重要地位的当事人包括投保人以及保险人两类角色。
其中,投保人即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并且在保险合同的执行过程中有向保险公司缴纳保险费用的法律责任的自然人或法人;
而身为保险人者,应当是与投保人签署并履行保险合同,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承担相应赔偿或给付保险金额责任的保险公司。《保险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保险活动,适用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