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倘若工人工伤鉴定未能达到十级之程度,即可视为并未构成伤残等级。
尽管如此,工伤员工仍有可能获得部分赔偿;
2.具体来说,员工所遭遇的治疗费用若符合现行的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及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范围内,此类相应治疗费用将予以全额赔偿;
3.同时,因工伤导致员工需住院接受治疗者,还可依据规定获得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方面的赔偿,并且对于在此期间产生的交通与食宿费用等,亦将依照相关条款予以理赔。《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