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层面上关于房屋征收补偿的详细构成部分具体包括:
首先是对于房产本身价值的补偿费用,这一部分以被征收房屋的材质以及折旧程度作为衡量依据,并按照每平方米的固定价位进行计算。
其次是对临时居住环境的补偿费用,依据的是被征收房屋住户的人口数量以及他们所能承受的生活条件进行评估,以实现对其的每月生活补助。
再次是对于个性化奖励性质的补偿费用,该费用的额度将由所在地区的地方政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政策进行科学合理地制定,同时也要求负责执行的拆建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不得擅自变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