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收养关系终结之后,养子女和养父母以及其他亲近亲属之间的法律义务和权利关系将自动消除。
在收养关系顺利解除之后,养子女与其养父母及其其他亲近亲属之间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会立即消除,而与亲生父母以及其他亲密直系亲属之间的法律关系将会自然恢复。
然而对于已经成年的养子女来说,他们与亲生父母及其他亲密直系亲属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是否能够得到恢复,这需要经过双方的共同商议并达成共识才能决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
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