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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赔偿不满意找什么部门

拆迁赔偿不满意找什么部门
征地拆迁的补偿标准不是固定的,没有统一的计算标准,因为需要参考的因素非常多,如市场价格、政策等,当然,确定补偿数额还是和当事人协商确定最好,这样不会因此产生补偿纠纷。一般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
2024-05-01 15:10:22 已帮助27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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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赔偿不满意找什么部门
倘若对您房屋的拆迁补偿不甚合理,您可依法向所在市、县级人民政府提起投诉维权,质疑其合理性。
评判拆迁补偿是否公平公正的标准包括但不仅限于这三项因素:
首先,评估拆迁补偿是否使您原有的生活水平有所降低;
其次,关注拆迁过程中是否遵循“先补偿后拆迁”的原则;
最后,参考周边同等商业区或地段的房价进行折算。
在此值得注意的是,市、县级人民政府肩负着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之责。
在作出征收决定之后,市、县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简称“房屋征收部门”)则负责全面展开和执行征收与补偿工作。
此外,市、县级人民政府其他职能部门也需依据本法规的条款以及本级政府的职权划分,相互协调协作,确保整个房屋征收与补偿流程能够顺畅、高效地开展。
为了满足不同人的需求,针对城市中的住宅房屋,政府提供了两种补偿方案供选择:
一种是实房补偿,即根据所处地段的最抵房屋价格,以相等金额补偿给被拆迁户;
另一种是现金补偿,即参照周边同等商业区或地段的最高房屋售价给予相应的货币补偿。
以上就是相关法律对于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详细规定及操作规范。《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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