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因拆迁补偿款分配问题引发争议并选择向法律机构提起诉讼的公众,建议首先收集所有相关证据,然后着手起草诉状,进一步向具有相应司法管辖权的法院进行正式立案。
就房屋拆迁议题而言,被拆迁人有权领取相关的拆迁补偿款,然而鲜为人知的是,实际生活中涉及拆迁补偿金的纠纷屡见不鲜,对于此类纠纷我们依然可以寻求行政复议途径或是采取行政诉讼方式加以解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