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有权解除购房合同。
若售卖方未能按时交付房屋且经过催告后,仍未在合情合理的三个月内进行履行,则您作为甲方,可向法院申请解除该购房合同,除非双方已另行达成协议。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下情况将被视为足以导致合同解除的情形:
(一)由于无法预见并控制的状况——也就是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了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二)根据合同条款,在履约期截止之前,如果乙方已清楚表示或已经通过自身行动证实其无法履行主要责任时;
(三)若乙方未能及时履行主要责任,并且经过催告后,仍没有在合情合理的期限内执行;
(四)乙方未能按时履行债务或有其他违法行为,从而使得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以及(五)法律明文规定的其他情况。《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民法典》于2021年1月1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