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签署的房屋租赁协议并非都具备法律效益。
对于年满16周岁且其主要经济来源是自身劳动所得的未成年人群体来说,若他们所签订的租赁协议,则视作有效,原因在于他们已经被认定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然而,对于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而言,他们所签订的租赁协议将被判定为无效;
而对于8周岁以上但仍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来说,倘若在签订租赁协议之后得到了其法定监护人的认可,那么这份协议便会被认为是有效的;
反之,若未获得监护人的认可,那么这份协议通常情况下将会被判定为无效,除非在签订过程中,该未成年人的行为与其年龄和智力水平相匹配,此时,协议才可能被认定为有效。
《民法典》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