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附条件的买卖合同,即当事人在签订买卖合同时,特意设定了某些特定条件,只有当这些条件得以满足之时,整个合同的法律约束力方能产生或者消失。
在民法领域中,符合特定附加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只有在所附条件达成之时,方可正式生效;
而对于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而言,则是在所附条件实现之后自行失效。
然而,鉴于民事法律行为本身的特性,有些情形下不得附加任何条件。《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